>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-> 政协工作 -> 提案工作
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持续推动交能融合发展
关于推进宁夏高速公路光伏开发和利用的提案
2025-11-04 09:00:56   来源:华兴时报

  今年,自治区政协委员何伟宁提交《关于推进宁夏高速公路光伏开发和利用的提案》,针对我区尚未形成系统性、规模化的高速公路光伏产业布局,光伏设施建设与高速公路原有设施的融合度不够高等问题,从多角度积极建言。

  近日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。

  提案介绍,我区加快推进宁夏高速公路光伏开发利用,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《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》,对全区高速公路沿线光伏资源全面摸排评估,根据评估情况初步制定《宁夏高速公路光伏开发利用三年行动计划》(简称《三年行动计划》),计划在全区已运营的17条高速公路项目的17对服务区、91个收费站、16个隧道口布设分布式光伏设施,打造近零碳服务区2个,同步建设宁夏高速公路智慧能源管控平台。

  在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、建立统一的数智化能源大平台方面,高速公路光伏的布设场景一般包括服务区及收费站等建筑物屋顶、隧道出入口及互通立交匝道区内空地、路基边坡等。目前,除路基边坡光伏外,光伏及建筑领域的行业规范基本能指导高速公路光伏的建设实施。近年来,中国公路学会编制并发布《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光环境影响评价方法》《高速公路边坡光伏设施设置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规程》《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并网工程技术规范》等团体标准,我区将根据后续高速公路光伏建设实施情况,适时制定我区高速公路光伏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。

  在创新投资融资模式方面,我区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,根据高速公路光伏建设实施情况适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,协调金融信贷支持力度,缓解企业投资压力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在强化产业协同方面,将加强与新能源技术研发机构、高校等单位的合作,深入研究光伏高速公路、自融冰(雪)路面等技术的应用,谋划高速公路电气化工程项目建设,鼓励引导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与新能源研发企业开展合作,积极参与科技创新、科研成果转化等活动。

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推动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试点项目落地,积累可复制、可推广的高速公路光伏开发经验,持续推动交能融合发展进程。(记者 单 瑞 整理) 


【责任编辑】:包瑞